今早跟著皮皮去投票,我因為沒事做,便到處做我最愛做的事:『照相』!我們的投票所是在一個火警消防所裡。到達時,已經是車ㄎㄟ\車,人擠人的盛況。兩位參議員候選人還站在門口拜票哩!本以為我不能進去投票所裡,看看連小孩都進去了,所以也進去湊熱鬧,問了一下門口老黑,可以照相之後,便像記者一樣照起相來,不過不想讓人群覺得我很奇怪,還是隨便照一下,那黑人老兄人很不錯,還擺 pose 給我照,建議我做到一個高腳椅上照。。。。。。我想他心理一定很興奮吧!
美國這邊投票方法各州不一,我們這州是機械式的,每個人在裡面有3分鐘時間可以決定。機械式的很不錯,投票時間一結束,便可以馬上知道票數,不需要唱票。
最後2張照片就是一次『辯論轟趴』,同事的畫家先生帶來的派,他很有創意的自做一張標籤貼在派上,上面寫著『I am Barack Obama, and I prove this pie』!(這位畫家行事低調,所以只貼張模糊的照片!)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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