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都是看人家結婚,這次終於輪到自己了。因為我的家人在臺灣,皮皮多數的朋友在美國,所以我們臺灣美國各辦一場婚禮. 這些的婚禮弄下來, 所 collect 的經驗, 我都覺得我以後可以當別人的新娘秘書 (wedding planner/coordinator) 了! 我都笑說我和皮皮是"結婚三部曲".
結婚是人生大事, 也是 神創造的美意. 耶和華神說:“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" (創2:18)。婚姻制度不是人隨便設立的,是上帝創造的時候就設立好的,而且是上帝親自當證婚人,為他們合婚,所以我和皮皮是「天作之合」喔。早在去年我們就跟牧師上婚前輔導課, 我們進行有五堂課, 了解結婚的意義, 我們各自的角色是什麼, 要如何做才是符合神心意的婚姻. 我們學習到很多應如何經營一個成功的婚姻.
去年聖誕節假期, 我們回台灣去拍婚紗, 選禮服. 我父母也辦了一場文定歸寧喜宴, 請了20 幾桌. 然後回美國之後, 才開始籌畫 3 月中旬的婚禮. 在台灣跟在美國辦婚禮有很多的不同, 覺得在美國辦婚禮麻煩多了. 台灣有婚紗公司包辦你的禮服, 捧花, 造型, 攝影, 伴娘, 花童衣服, 甚至連紅包, 簽名簿, 裝飾用的囍等等瑣碎事物都幫你準備好; 餐廳包辦你的喜宴, 現場佈置, (花可以請人額外辦), 燈光, 音樂, 餘興節目, ..... 所以基本上, 你只需要接洽婚紗公司&餐廳這兩個地方, 事情就大功告成了. 在美國, 任何事情都是分開的, 找場地 (教堂, 餐廳, .... 婚禮跟酒席不一定在同一個地方), 現場佈置, 花, 證婚人, DJ, 音響設備, 燈光, 節目主持人, 錄影師, 攝影師, 新娘化裝造型師, wedding cake, 買新娘禮服, 找 bridesmaid 的衣服, 鞋子, 去哪裡租新郎/伴郎的衣服, ........ 還要設計邀請卡, RSVP, wedding program, 晚會節目單, 菜單, 連每個人的座位都要排好, 放好名字 (a place card with guest name and choice of meals) 及 party favor (送給每一位來賓的小紀念禮物)...... 甚至還得提供行與住的資訊.... 難怪很多美國人是一年前就開始籌畫婚禮的, 我這種在2-3個月前才開始準備的, 是很少見的.
最近其實頗 stressful 地, 一方面拼命做實驗希望有一些成果可以寫 abstract 投到我們想在暑假去的在德國的 RNA conference (這同時是我們的蜜月旅行), 一方面要忙婚禮籌畫的事; 有一陣子我拼命打電話 /email 找 vendor, 跟 vendor 討價還價, 溝通 package......
婚禮辦完, 我應可以出一本 wedding 的書了!
-- 待續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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