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跟皮皮認識之後, 我們講話都是中英文混著說的. 皮皮小學後才來美國, 中文有一些底子, 尤其拜金庸小說之賜, 他仍然會讀中文; 說中文是在跟我在一起之後, 突飛猛進, 從有著英文腔的 accent到沒有; 我呢, 正好相反, 中英文都愈來愈退步了. 中英文混著講, 不混著講都覺講不出來, 跟家人講話會不時冒出英文來, 跟美國人講話也會偶爾冒出中文. This is really bad! 就像是我現在寫 blog, 中英混著寫一樣, 不這樣寫, 就覺不是很 nature, 不是我在說話.
如是說, 跟皮皮在一起鬧過幾個笑話.
剛跟他 dating 的時候, 想了解他對音樂的喜好. 有一次我問他 “你喜不喜歡 Yo-Yo-Ma?” 他回答說, “不是很常, 大概一個月一次吧!” 我心想, “嗯, 一個月聽一次馬友友演奏會, 是很 frequent 的呀! 所以他應該很喜歡馬友友.” 他接著繼續說, “不過技術不是很好, 都是狗爬式的.” #$@&?! 過了兩秒鐘之後, 我才爆笑出來. 原來他將 Yo-Yo-Ma 聽成 “游泳嗎?”
我中英混的功夫, 可是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, 不但是一個句子可以混, 現在連一個單子都可混! “ㄟ, 我的電 phone 呢?” “多少? one 塊 (皮皮以為”碗筷”)”......
1 則留言:
真的好笑..我就是妳文章裡提到的大弟..有幸參與了my 爸的糗事盛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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